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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长沙市望城区城市展示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投[2012]144号文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城乡规划局,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长沙市望城区城市展示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1.2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3 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
1.4 建设规模:展示馆总建筑面积约5230平方米,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造价按布展区所占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控制在6000元以内,临展区及配套用房按相应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控制在1000元以内,总投资控制在2500万元以内(含设计费<投标单位提供设计费计费标准>,不包括空调、消防、电梯等设备)。
1.5 建设周期:2013年10月1号前完成试营运全面移交。
1.6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1.7 招标范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同时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一级资质,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3 投标人近三年(2009年7月~2012年6月)须承担过一个或以上单项布展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展示馆布展设计及施工一体化工程业绩;
2.4 拟任项目首席设计师:应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且近三年(2009年7月~2012年6月)须主持过一个或以上单项布展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展示馆设计;
2.5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建项目和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等状况;
2.6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及《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建函[2010]373号)的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2.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8 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具备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的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9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报名所需证件及资料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资料到本公告指定地点参与投标报名:
①投标申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身份证,投标申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期社保证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能证明其为投标申请人正式员工);②本公告发布之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年检记录);④资质证书(副本);⑤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⑥拟任项目首席设计师社保证明、职称证书及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⑦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社保证明、注册证书、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⑧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有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备案,且按顺序装订成册。注:如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要求联合体各方提供③、④资料,并增加联合体协议书。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
4.2 报名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5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宝粮中路79号,长沙市望城区城乡建设局院内附楼二楼)。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
6.2 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望城区城乡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黄 昕
电话(传真):0731-85330237(85330247)
监督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传真):0731-8806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