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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德市鼎城区常沅农贸大市场1#、2#楼已由 常德市鼎城区发展改革物价局 以 常鼎发改价招〖2011〗097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常德市鼎城区常沅农贸大市场,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DJZ (2012)3-003
2.2 项目名称:常德市鼎城区常沅农贸大市场1#、2#楼
2.3 建设地点:江南城区双潭路以东,永安路北侧
2.4 规模:1#楼建筑面积约3673㎡,为三层框架结构;2#楼建筑面积约470㎡,为一层框架结构。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2.8 招标范围:土建、水电、装饰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 8 月6日。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2年 7 月 18日~2012年 7 月 24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止在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复印件一套,并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①介绍信②法人委托书③被委托人身份证(本工程开始报名至开标结束被委托人必须是同一人,并且是本工程拟任的项目负责人)④营业执照⑤资质证书。
6.2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共售价400元。
6.3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2年 8 月 7 日 9 时30分,地点为鼎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桥南市场五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鼎城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737680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德市鼎城区常沅农贸大市场
地 址:常沅社区居委会
联 系 人:谢主任
电 话:1351117778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大道中段458号
联 系 人:蒋国君
电 话:13786606555
传 真:(0736)7727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