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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规划展示馆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长发改【2012】249号文批准建设,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的委托,对长沙规划展示馆布展工程设计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长沙规划展示馆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 项目编号: HNAT2012-60
3. 资金来源:长沙市财政拨款
4、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新河三角洲长沙市博物馆架空层内
5、建设规模:布展面积约7300平方米,共一层;规划馆办公管理区面积约15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7400万元。
6. 招标内容: 长沙规划展示馆的整体策划和设计,展区内布展施工总承包实施[包括整体策划、展览展示设计与制作、模型及多媒体制作、展厅装饰装修施工、展厅设备采购及安装(含查询系统、投影演示系统、模型舞台灯光及音响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总规模型、多点触摸信息平台等)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2、同时具备:1)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2)住建部(建设部)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2007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地级市(含)以上单项布展面积在3500平方米以上且合同金额2000万以上的规划展览馆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4、拟派主创设计师近五年(2007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地级市(含)以上单项布展面积3500平方米以上且合同金额2000万以上的规划展览馆设计,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
1)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必须在提交项目技术建议书前成立并已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由具备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的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注意事项:
1、凡第一阶段递交了项目技术建议书的所有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经查证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所有业绩将在网上公示。
五、项目有关参考资料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12日至2012年 7月 31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支付方式、帐号、到帐日期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经评标专家综合评分由高至低排名2、3、4名的投标人给予补偿,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补偿 7 万元,对排名第三的投标人补偿5万元,对排名第四的投标人补偿3万元,补偿费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考虑补偿费用。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会议:
1、递交投标文件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 8 月 1 日9: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原件亲自参加投标会议(投标单位为联合体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规定参加)。
九、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和答疑会,投标人如有任何疑问,请于2012年 7 月 16 日17:00 时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附件:1、《长沙市滨江文化园(博物馆)工程施工图纸》
2、《长沙市滨江文化园两馆一厅总平面图》
3、《设计任务书》
4、《长沙规划展示馆布展策划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