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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NZT-2012JS09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湖区2012年保障性住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大发改招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12】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益阳市大通湖区住房保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通湖区2012年保障性住房项目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大通湖区
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总共784套住房,约46160㎡,总投资约3177万元
2.4 工期要求:21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2.6 保修要求: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7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如果有):该项目划分为七个标段进行招标,一标段为柳杨村廉租住房小区(一)金北顺纸业项目40套廉租房和柳杨村廉租住房小区(二)中天食品项目48套廉租房,总投资约321.2万元、二标段湖安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一)柳杨村项目48套公租房和湖安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四)一中项目48套公租房,投资约420.48万元、三标段为湖安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二)棉麻公司项目120套公租房,投资约525.6万元,四标段为湖安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二)棉麻公司项目120套公租房,投资约525.6万元,五标段为湖安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三)人民医院项目96套公租房,投资约420.48万元,六标段为湖安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六)120套公租房,投资约525.6万元,七标段为湖安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七)千安小区项目100套公租房,投资约43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房建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 其他资格要求:………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合格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一标段4万元、二标段至七标段各6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6日下午14: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2年7月18日~2012年7月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点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止在益阳市大通湖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地点:原大通湖国税局三楼)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各400元,图纸等其他资料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6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市金山南路66号,发改委办公楼三楼)(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8月6日14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12年8月14日10时0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2年8月6日14时3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大通湖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2.1 报名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由介绍人或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至上年度的社保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师注册证书、本建筑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12.2 大通湖湖区2012年保障性住房项目七个标段招标的招标代理费用全由中标单位支付。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大通湖区住房保障中心
地 址:益阳市大通湖区建设局5楼
联 系 人:刘劲松
电 话:1397368599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摩天一号大厦12楼
联 系 人:肖林 张叶飞
电 话:15274791207
传 真:0737-4439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