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湖南省涟源市2013年度东风、凤家等10座重点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娄底市水利局以娄水[2013]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涟源市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涟源市2013年度东风、凤家等10座重点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涟源市境内;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金额:招标投资额约1200万元; 2.5招标范围:东风、凤家、禾管、炉家冲、甲骨塘、三毛塘、槐花井、麦塘、宽家、界头等10座重点小Ⅱ型水库的大坝坝身、坝基防渗工程,上、下游坝坡整治;涵、卧管加固改造;溢洪道整修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湖南水利厅公布的湘水建管[2013]6号文《湖南省2013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内的企业;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施工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工大坝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省水利厅湘水办[2012]29号文附件一第十六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均以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为依据);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水利工程总承包三级与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工程勘察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组成数为两个单位即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且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省水利厅湘水办[2012]29号文附件一第十六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均以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为依据); 3.3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办[2012] 29号》文有关建造师规定)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且无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下同);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确定的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应的资质; 3.4 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5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6 参加本次投标申请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员等必须是投标申请单位的在职人员,以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投标人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必须能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以查询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在水利建设活动中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水办[2013] 21号);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 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3.8.1开标会议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亲自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到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3.8.2 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没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有未完承建项目在中标公示期间一经查出,中标无效,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娄底市行署十单位办公楼4楼)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是该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本人二代身份证(联合体投标还须带联合体协议书),同时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规定的内容提供相关原件(须留存盖公章复印件两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水利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涟源市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部 联 系 人:吴红棉 联系电话:1300738585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斌 联系电话:156738365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