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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兴市2011年小(Ⅰ)型病险水库(中心、上芬、大壁垅、望城等四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郴水发[2011]6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资兴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资兴市2011年小(Ⅰ)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目
2.2建设地点:资兴市香花乡、东江镇、白廊乡
2.3计划工期: 180天
2.4投资规模:第一标段约1000万元;第二标段约1000万元。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中心、上芬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为大壁垅、望城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2.6招标范围:大坝加固、溢洪道加固、输水工程、防汛公路改造、房屋建造及机电、金结构设备及安装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注册单位为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担任,且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
3.4 省外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5 投标人近五年内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新建水库枢纽工程或小(1)型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投标人必须是湖南水利厅湘水建管[2011]57号文 “第一批已提交了信用档案以及取得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的水利施工企业名单 ”目录内的企业,名单目录之外的企业按照《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受理加入2011年~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申请的通知》(湘水建管〔2011〕56号)的要求,向湖南省水利厅补交企业诚信档案和入湘施工登记证,凭湖南省水利厅开具的受理证明原件,方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3.8开标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施工项目建造师)必须参加,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和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3.9投标单位的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任职。投标人拟任项目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否则其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代表于2011年9月19日至2011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①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②联系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③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⑧联系人的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近期6个月以上)的证明。⑨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⑩诚信承诺书原件(格式附后); ⑾省外施工企业的入湘登记证(原件);(12)未列入《第一批提交了诚信档案以及取得入湘施工登记证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名单》的企业须提供向湖南省水利厅补交企业诚信档案和入湘施工登记证并由湖南省水利厅受理后开具的受理证明;(13)近2年内被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为AAA级信用等级或近3年内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获得“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信用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单位介绍信、诚信承诺书留原件),在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郴州项目部(地址:郴州市郴江路汽车东站正对面)取得报名资格确认。
4.2报名截止时间的第二天( 2011年 09 月24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在有关行政纪律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招标人在资兴市水利局四楼会议室对取得报名资格确认的所有投标人采取摇号的方式,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随机确定标段。一般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投标,近2年内被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为AAA级信用等级或近3年内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获得“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的投标人,可增加一个标段的投标机会。近2年内被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为AAA级信用等级或近3年内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获得“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信用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参加摇号确定标段会。只允许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建造师(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上午09:30时前进入摇号现场,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4.3招标文件获取:确定标段后,招标人当日发售含合理定价清单的招标文件,投标人自愿购买,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应分别购买相应数量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过日不予发售。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湖南省水利网(网址:)、郴州水利网()上发布。
8、其他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资兴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第一标段: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郴江路(汽车东站正对面)
联 系人: 金小姐
电 话: 0735-2486988 15115551532
第二标段: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39号维一星城国际23A18
联 系人: 祁小姐
电 话: 0731-85328339 13687329313
附件:诚信承诺书格式
诚 信 承 诺 书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参加湖南省资兴市2011年度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标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数据内容真实有效;本企业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直至退出郴州水利建筑市场。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1、不与建设单位或其他建筑业企业相互串标、围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提供伪造(包括“克隆”)、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或谎报相关信息;
3、不超越企业核定的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工程等;
4、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擅自施工;
5、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出让资质或允许他人资质挂靠;
6、认真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规程;
7、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不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8、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9、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10、不谎报、瞒报、延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11、及时准确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报送行业统计报表
1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和技术责任人常驻工地,相关专(执)业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应执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
13、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