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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湖南省临澧县2011年度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常德市水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临澧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经理部委托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二个标段进行发包,其中一标包括:甘溪峪、七岔、金家堰、杨坪、杨梅溪、夹沟湾、兔儿湾、南岳、六口等9座水库。二标包括:岩头湾、荷花、潭河、告场峪、油扎冲、余家堰、高家堰、楼堰、卫星、龙口峪等10座水库。计划2011年12月1日开工, 2012年3月31日前下闸蓄水,其他工程于2012年7月31日前全部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水工大坝施工专业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企业注册资金应满足工程造价的要求),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拟任建造师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取消投标人资格);
(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4)企业近五年内有2个及以上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类似工程业绩(新建水库枢纽工程或小(2)型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必须是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建管[2011]57号文 “第一批已提交了信用档案以及取得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的水利施工企业名单 ”目录内的企业,名单目录之外的企业按照《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受理加入2011年~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申请的通知》(湘水建管〔2011〕56号)的要求,向湖南省水利厅补交企业诚信档案和入湘施工登记证,凭湖南省水利厅开具的受理证明原件,方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11月5日至 2011 年1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00至 12:00,下午15:00 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沅安路388号四楼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该项目建造师)报名,并于11月10日上午9:00抽签确定标段后当日发售含合理定价清单的招标文件,过日不予发售,报名需持下列证件原件:
①本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⑤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⑦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发包人出具的合同工程完工证明;
⑧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任该项目建造师)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不低于6个月);
⑨未在湘水建管[2011]57号文名录内的企业须持湖南省水利厅受理证明原件;
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或与其证照不符合的,招标人概不受理。
以上所有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余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投标标段的确定:
5.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如有余数,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到某一标段),在有关行政纪律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所有参加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标段;
5.2随机抽取时间和地点:2011年11月10日上午9:00,在常德市沅安路388号三楼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抽取;
5.3抽签确定标段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应在10日上午9:0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抽签现场确认,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5.4一般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投标机会,近2年内被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为AAA级信用等级或近3年内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获得“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的投标人,可增加一个标段的投标机会,同时获得上述奖项的,可以重复增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时间定在随机抽取投标标段之后至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各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到现场进行踏勘,进行踏勘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持第二代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先到招标人处报到,已踏勘的单位由招标人开具踏勘证明。踏勘时投标申请人自备交通工具,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除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外,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现场踏勘证明原件必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为无效投标。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取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选择中标人,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该项目建造师)持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原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澧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13077266376
代理人: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沅安东路(市防汛指挥中心)
联系人:石女士 电 话:0736-2556777 传 真:0736-2556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