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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武陵区水利局根据国家批准的项目计划,负责组织湖南省武陵区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实施,资金来源于国家投资与地方自筹。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队伍。
1、招标项目简介
主要工程划分:本次招标分一个标段;
工程项目名称:湖南省武陵区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主要工程项目:共 3处:(1)河伏镇朱湖、雷坛岗、合兴村集中供水工程;(2)丹洲乡夹街村集中供水工程;(3)东江乡关天坪村集中供水工程;
工程位置:河伏镇朱湖、雷坛岗、合兴村;丹洲乡夹街村;东江乡关天坪村;
工期要求:本合同工程2011年10月下旬开工,2011年12月30日前完工;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拟任建造师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取消投标人资格);
(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4)企业近五年内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必须是湖南水利厅湘水建管[2011]57号文 “第一批已提交了信用档案以及取得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的水利施工企业名单 ”目录内的企业,名单目录之外的企业按照《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受理加入2011年~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申请的通知》(湘水建管〔2011〕56号)的要求,向湖南省水利厅补交企业诚信档案和入湘施工登记证,凭湖南省水利厅开具的受理证明原件,方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9月18日至 2011 年9月22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下午 3:00 时至 5: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该项目建造师)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常德市沅安路388号41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本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⑧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⑨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该项目建造师)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不低于6个月);
⑩未在湘水建管[2011]57号文名录内的企业须持湖南省水利厅受理证明原件;
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或与其证照不符合的,招标人概不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将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各投标申请人须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建造师)到现场进行踏勘,参加踏勘的投标申请人代表于9月16日上午9:00整到武陵区水利局集合,由业主单位统一派人带领,已踏勘的单位由业主单位开具踏勘证明,投标单位凭业主开具的踏勘证明及本公告中其它的要求和资料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凡未进行踏勘或不符合本公告其它要求和资料不齐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将不受理。踏勘时投标申请人自备交通工具,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除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外,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取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选择中标人,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该项目建造师)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湖南省水利网(网址:)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代理人: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沅安东路(市防汛指挥中心)
邮政编码:415000
联系 人:鄢女士
电 话:0736-2556777
传 真:0736-2556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