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731-84284278
1招标条件
湖南省双峰县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工管[2011]35号、[2011]1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双峰县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双峰县荷叶镇、井字镇、杏子铺镇、蛇形山镇4个乡镇34个村
2.3本次招标规模:约 960万元(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
2.4计划工期:130天(日历日)
2.5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整修改造渠道61条110km,整治山塘250口,改造河坝15处,更新改造小机电泵站18座200kw等。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水工大坝专业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注册单位为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水工、农水或规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3.4省外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5投标人须具备近五年内有两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建设规模在800万元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投标人必须是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建管[2011]57号文 “第一批已提交了信用档案以及取得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的水利施工企业名单 ”目录内的企业,名单目录之外的企业按照《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受理加入2011年~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申请的通知》(湘水建管〔2011〕56号)的要求,向湖南省水利厅补交企业诚信档案和入湘施工登记证,凭湖南省水利厅开具的受理证明原件,方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3.8报名以及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拟任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和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3.9投标单位的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任职。投标人拟任施工项目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否则其投标无效;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于2011年10月17日至2011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7)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社保证明(2011年1至6月份);
8)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和社保证明(2011年1至6月份);
9)省外企业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未列入《第一批提交了诚信档案以及取得入湘施工登记证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名单》的企业须提供湖南省水利厅受理后开具的受理证明(原件);
10)两个类似工程业绩资料(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原件);
以及上述资料1-2项留原件3-10项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双峰县东南大酒店五楼)取得报名资格确认,并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予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水利网上发布。
8 其他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峰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峰县东南大酒店五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传真):0738-682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