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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的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及补充:
(一)招标文件第18页开标记录表中的 “招标控制价为:6793564.55元”现修改为“招标控制价目为:5998628.08元(含30万元的暂估金)”。
(二)招标文件中的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前补加以下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吉首市砂子坳廉租住房二期工程
2、建设单位:吉首市房产局
3、设计单位:吉首市规划建筑勘察设计院
4、工程概况:该工程为吉首市砂子坳廉租住房二期工程,建筑面积为4884.02M2,砖混结构6层,建筑檐口高度为18米。基础为条形基础;外墙为粗砂灰,室内墙面及天棚面均为混合砂浆抹面、仿瓷涂料二遍(除厨房、卫生间外);厨房、卫生间墙裙为面砖墙裙,厨房、卫生间楼地面为防滑地砖,其它楼地面为水泥砂浆楼地面,门为镶板门,窗为铝合金推拉窗,铝合金普通单框单玻+单框双玻璃90系列铝合金,屋面为上人屋面,屋面天沟四周贴天蓝色波形曲瓦,屋面不做保温。
二、编制依据:
1、湘建价[2009]406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2、2006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
3、湘建价(2009)396号文件;
4、《湘西建筑管理办法》(2012年第1期)总第29期。
三、该工程量清单未含配套工程30万元的暂估金,请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将此配套工程30万元暂估金列入投标总价中。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