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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汉寿县房地产管理局的委托,对汉寿县新街廉租房(二期)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招[2012]94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汉寿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财政拨款,原公告信息已于2012年7月12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现将有关内容进行更正:
一、更正事项:
1、招标文件第2页‘投标须知前附表’2项本工程建设规模更改为:本工程为汉寿县新街二期廉租房建筑安装装饰及院内配套工程,廉租房共7栋,总建筑面积为38496.68平方米。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为1#、2#楼建筑面积为11256.34平方米,七层、 条形基础砖混结构;二标段为3#、4#楼建筑面积为11256.34平方米, 七层、条形基础砖混结构;三标段为5#、6#楼建筑面积为11256.34平方米,七层、条形基础砖混结构;四标段为7#楼与附属配套工程,建筑面积为4727.66平方米,7#楼六层、独立基础框架结构,配套工程包括新址土方、围墙工程、院内道路、给排水、燃气管道、绿化工程。
2、招标文件第3页‘投标须知前附表’19项更改为: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一标段:11171552.9 元;二标段:11171552.9元;三标段:11171552.9 元;四标段:7579174.8元,其它内容不变。
3、本项目更改后的工程量清单于
4.原公告投标截止、开标时间:
5、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中所有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相关的内容,均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汉寿县房地产管理局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镇米厂巷51号
联系人:周子奎
电 话:(0)1397361984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原常德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寿县龙阳镇小南门(汉寿县建设局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肖啸
联系电话:(0736)2856016 (0)13786639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