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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田县房产局的委托,就新田县2012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由湘发改投资【2012】303号文件批准建设,飞马路廉租房(二期)由新发改许准字[2012]39号、陶然街廉租房项目由新发改许准字[2012]38号、金羊路公租房由新发改许准字[2012]40号文核准,项目资金已到位,现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新田县2012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1.2建设地点:新田县境内,飞马路廉租房(二期)位于龙泉镇飞马路;陶然街廉租房项目(工业园区内)位于龙泉镇陶然街;金羊路公租房位于龙泉镇金羊路
1.3项目概况: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飞马路廉租房(二期)监理费为 15.23万元。
二标段:陶然街廉租房项目(工业园区内)监理费为 20.83 万元。
三标段:金羊路公租房监理费为 11.62 万元。
注:投标人可选择同时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1.6招标范围:新田县2012年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项目的主体土建、装饰、室内外给排水、安装附属配套工程等的施工阶段的监理。
1.7工程估算价:3000万元。
1.8监理服务期:一、二标段施工阶段工期约240天(日历天),三标段施工阶段工期约210天(日历天)。
1.9质量标准:合格
1.10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11拟采用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1】291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2、投标报名条件要求
2.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2.2.2拟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不能同时在其他项目兼职;本项监理部要求配备:总监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拟配备现场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 (以上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文件)。
2.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1]291号文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各投标人于2012年6月18日至6月25日上午9:30时至11:30,下午2:30时至17:00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拟派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职称证和学历证、⑥省外监理企业投标还应按湘建建【2012】291号文件规定办理好监理入湘登记备案手续,并由该省建设厅提供的拟派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无在监项目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到湖南阳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一标段为叁仟元;二标段为肆仟元;三标段为贰仟元,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2 年7月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田县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新田县建筑公司四楼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本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到场参加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和地点: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田县房产局
联 系 人:何主任
电 话:137892102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南路华翼府15A楼15A24室
联系人:陈先生 杨先生
电 话:0731-85824318,13707483540,15973178591
传 真:0731-8582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