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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投标单位注意: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东六线(319南辅道-远大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1、招标文件P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P33 “第三章、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P50附表3-4:“原件和复印件核验表” 新增13、
4、招标文件P153第(6.6)“证件复印件”
包含: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湖南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的复印件。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编制投标报价,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修改为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湖南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的复印件。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编制投标报价,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文件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提供成套摊铺设备及沥青拌和楼清单复印件(或与长沙地区搅拌站为本次招标项目签订的橡胶沥青合作协议复印件(一对一))。
5、招标文件P7 第
6、招标文件P13 第
招标文件其它相同地方作相应修改。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