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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城区垃圾站改造及机扫站厕建设工程由长县发改投(2012)102号文批准建设,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其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此项目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县城区垃圾站改造及机扫站厕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长沙县
3、工程规模:城区垃圾站改造及机扫站厕建设工程,工程造价约80万元。
4、招标范围:包括老城区二、三、五区和城西安置区B、C两区改造5座垃圾站及319以南东七线与南二路交汇处的东南角新建一座机扫站厕等。(详见施工图和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以长沙县投评中心审核的为准)。
5、工期:180(日历天)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资金来源:县级财政拨款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保修承诺: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参与投标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取得入湘施工登记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本工程拟任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长沙县外投标单位必须按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及长建发[2009]2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补充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参与投标前必须先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① 长沙县内与县外建筑企业的界定以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② 长沙县外建筑业企业单位和建造师须符合我县建设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政策规定。
③ 长沙县外建筑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建造师及专职安全员必须经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备案登记的,且在备案有效期内。
④ 备案地点: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建管站企业管理科(长沙星沙经济技术开区望仙路73号县建设局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31-84014036)。
⑤ 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相关资料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12年 5 月 31 日起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如需要设计文件请自行前往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615室拷贝,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交纳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400元人民币。。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2年 6 月 21 日上午 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星沙镇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县招标采购网和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屏及公示栏)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974900232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31-85135397
传真:0731-85139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