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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新世纪大道垃圾中转场污水管网改造、芙蓉南路浦沅立交桥下交通疏导改造及新开铺转盘电力埋管工程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2]1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综合说明:
招标编号:ZB1224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新世纪大道垃圾中转场污水管网改造、芙蓉南路浦沅立交桥下交通疏导改造及新开铺转盘电力埋管工程,三个项目作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具体建设方案和内容分别如下:
新世纪大道垃圾中转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位于东二环与福元路交叉口周边区域。改造方案为:接通新世纪大道与洪山路交叉口已建的污水管,在车站北路(新世纪大道至双河路)采用拉管的方式新建一根D500污水管道接入到车站路与双河路交叉口处的已建污水管道,至滨河路后再按原规划采用D1000污水主管接至墙板厂泵站。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排污管道、排水检查井、管道疏通等工程。
芙蓉路浦沅立交桥桥下交通疏导改造工程位于芙蓉南路辅道与竹塘路交叉口。该交叉口现状为5进口道小型环岛,提质改造方案为:将中央环岛拆除,新增附着式信号灯,对交叉口进行渠化,对周边小区出入道路开口进行调整。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面改造(包括拆除中央环岛后的路面恢复、环岛周边面铣刨后重新罩面、东南匝道路基路面翻修),西北匝道入口处拓宽,交叉口南侧增设一掉头车道,绿化带结合交通疏导改造、交通设施(增设信号灯、增设交通标志、路面标线)等工程。
新开铺转盘电力埋管工程位于书院南路与南二环交叉处,本次建设内容为书院路原有119KV管道与新中变出线预留管道接通及书院路新一佳门口电力管道与书院路西侧10KV电力管道联通,共埋设二道电力管道。
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619.99万元,其中工程费约514.19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新世纪大道垃圾中转场污水管网改造、芙蓉南路浦沅立交桥下交通疏导改造及新开铺转盘电力埋管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施工工期:约150天(日历天),从监理工程师正式下达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
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无在建项目;
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等相近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6、长沙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交标书截止日期前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入长备案证(咨询电话:0731-88665274);湖南省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交标书截止日期前办理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及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入长备案证后,方可参与投标;
7、企业诚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等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1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新世纪大道垃圾中转场污水管网改造等工程”,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5日至2012年6月25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2012年6月9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5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