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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城乡规划局城区地下管网测绘工程(第二次)已由 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县发改投[2011]8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招标人为长沙县城乡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长沙县城乡规划局城区地下管网测绘工程(第二次),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远大路以北、滨湖路以南、万家丽路以东、东八线以西,总面积约45平方公里的城市建成区内的电力、电信、给排水、燃气、有线电视、交通道路警示信号等各类管网绘制电子版本图,实现地下管网有序管理。
2.2 工期:90日历天。
2.3 测绘范围:远大路以北、滨湖路以南、万家丽路以东、东八线以西,总面积约45平方公里,探测管线种类包括电力、电信、给排水、燃气、有线电视、交通信号灯电源等各类管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工程测量的地下管线探测测绘资质,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主要指地下管线探测仪)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3.3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4 近三年内(2008年8月-2011年7月)具有一个以上(含一个)类似项目的经营业绩(指长度大于300公里或测绘面积大于40平方公里的地下管线探测业绩);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长沙县外投标企业中标后须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执行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及长建发[2009]2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补充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长沙县内与县外企业的界定以长沙县建设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诚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8 月 25 日至2011年 8 月 31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长沙县星沙镇凉塘路与东升路交汇处之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县人民政府网()和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
6.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县城乡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0731-84878118
传 真:0731-84037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