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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洲口民安村、毛家滩东岸村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汉寿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常德市汉寿县洲口民安村、毛家滩东岸村。
1.2建设规模:洲口民安村、毛家滩东岸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27.04公顷,项目实施后,可新增耕地面积1.73公顷。
1.3项目内容: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以及防护林等工程施工(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4计划工期:约90天(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1.5质量等级:达到国土资源部【TD/T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等有关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纪守法,财务能力可靠,信誉良好;
2.2投标人必须是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并按湘土整发[2008]107号文提供相应序号),近二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2.3在省中心历次组织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诚信考核中考核结论为合格以上,且近两年内未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吊销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停业整顿等处罚;
2.4由法人代表委托报名的,被委托人必须是该公司的在册并今后负责该项目的建造师,且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个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以提供工程承包合同及所实施项目当地土地整理机构对工程质量的评估意见为凭据);
2.5项目负责人应为湘土整发【2009】39号文中合格的人员,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注册证)、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2.6 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任建造师和专职安全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请投标人于2011年8月23日至2011年8月27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30—5:30(逾期不受理)。
各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汉寿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工会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①介绍信②法人委托书③被委托人身份证(本工程开始报名至开标结束被委托人必须是同一人且必须是该公司的在册并今后负责该项目的建造师,并且是本企业人员,同时提供本企业近六个月为其购买养老、医疗保险证明)④注册建造师证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理培训证、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⑤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同时提供本企业近六个月为其购买养老、医疗保险证明)⑥安全员证原件、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同时提供本企业近六个月为其购买养老、医疗保险证明)⑦项目经理近三年一个或一个以上类似工程证明材料原件(含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⑧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⑨营业执照⑩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2 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800元。
4、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上发布,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5、投标保证金
每个投标人需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整(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在2011年8月27日下午4:30前以实时电汇或转账的方式,汇至到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投标人报名无效。
收取投标保证金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德人民东路支行
开户名称: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43001520168050000393
招 标 人:汉寿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李 享
联系电话:1360736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