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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汉寿县岩汪湖示范片湿地风情步行街建设工程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招[2012]86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汉寿县金诺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的企业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汉寿县岩汪湖示范片湿地风情步行街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汉寿县岩汪湖镇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汉寿县岩汪湖度假区商业步行街1#—6#楼建筑、装饰及安装工程,
共6栋,均为四层、独立基础、底层门面框架结构、标准层为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16697平方米。其中1#楼建筑面积3658平方米;2#、4#楼单栋各建筑面积2301平方米;3#楼建筑面积3877平方米;5#、6#楼单栋各建筑面积228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 180 日历日
2.5招标范围:桩基、土建、水电及相关安装装饰等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外省企业必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要求办理入湘手续。开标时,外省企业的法人代表必须到场。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经济实力雄厚。
3.3 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职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并无在建工程。
3.5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4.1 获取时间:2012年7月5日至2012年7月11日,截止时间2012年7月11日17:00时(北京时间正常工作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4.2获取方式:本工程将取消各种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到汉寿县龙阳镇小南门55号(汉寿县建设局办公楼四楼)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5日15: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汉寿县龙阳镇小南门(汉寿县建设局新办公楼四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寿县金诺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汉寿县龙阳镇十字街(凯悦宾馆四楼)
联系人:何进军(经理)
电 话:158866957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原常德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寿县龙阳镇小南门(汉寿县建设局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肖啸
联系电话:(0736)2856016 (0)13786639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