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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怀化市鹤城区沪昆高铁杨村乡安置区土石方及附属工程已由怀化市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核准文号为:怀鹤发改招【2012】6号,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怀化市鹤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怀建监招HJJZ-1213
2.2 项目名称:怀化市鹤城区沪昆高铁杨村乡安置区土石方及附属工程
2.3 建设地点:湖天南路以西
2.4 规 模:项目用地面积约16766平方米,总投资约308万元。
2.5 工期要求:90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规定
2.8 招标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年检合格;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2012年5月22日上午9:00至2012年5月26日下午16:30止(节假日不休,逾期不予办理)。
4.2 报名方式:请各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以下有效证件资料:(1)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注册建造师原件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7)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9)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并备所有与原件核对无误的资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到怀化市鹤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营部报名。
4.3 投标单位须在领取招标文件前提供100万元信用保证金至建设单位指定的专项账户,作为投标单位的资信证明,报名单位凭业主方开出的收据领取招标文件。
4.4 在招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后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到湖南省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怀化市鹤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金海路1号
联 系 人:韦小姐
电 话:1597401222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正清路
联 系 人:丁小姐
电 话:0745-2357059
传 真:0745-2357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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