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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衡南县新水源(备用水源)工程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衡发改投【2012】29号、南发改招【2012】4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湘江航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衡南县新水源(备用水源)工程。
2.2建设地点:湖南省衡南县。
2.3工程规模:
湖南省衡南县新水源(备用水源)工程由耒水河白渔潭水库末端衡南县云集镇渡口村附近取水,输送到衡南县第一水厂、车江镇水厂、防空旅部队水厂。具体线路:取水口→渡口村村道→省道S316→河市村→国道G107→中间塘附近现有铁路桥洞→云集国土所→云集大道→衡南县水厂→衡南县跨江桥→省道S316→防空部队旅→省道S316→古城王村→省道S214→车江镇水厂,管线总长
新水源(备用水源)工程取水头部采用棱形箱式取水头。进水孔尺寸:L×B =
本工程采用潜水泵房,泵房立面分上、中、下三部分,总高为
泵型采用潜水给水泵,工程设计取水规模为Q=
输水管线从泵站出来,接出后沿较为平、直的沿现有的乡道、县道及国道铺设至衡南县水厂、防空旅部队及车江镇水厂。管线总长20555 米,其中水源点至衡南县水厂段输水管长7180 米,为DN1000的PCCP管,衡南县水厂至车江镇水厂、防空旅部队段输水管长7115米,为DN500 的PE 给水管(包含755 米的DN500 的过江钢道),至防空旅部队段输水管长1500 米,为De315 的PE 给水管,至车江镇段输水管长4760 米,为De400 的PE 给水管。
新水源(备用水源)工程总造价约3200万元。
2.4工期要求:在接到业主开工通知后,100个日历天内完工,具体以施工合同工期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本次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本标段工程主要内容如下:水源点取水泵站工程及水源点至衡南县水厂、车江镇、高炮旅三个供水点的管线工程等,其中管线跨国道107部分和京广线顶管施工部分以及新水源(备用水源)工程泵站供电电源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招标人另行委托承包人。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省外建筑业企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有效身份证及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到评审现场,法定代表人确系特殊原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到场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省外企业必须按《湖南省入湘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的规定);
3.6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3.7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陆拾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17:00时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于2012年5月22日至2012年5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衡南县城新塘路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县畜牧水产局对面)持如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公告发布后开具,注明工程名称);
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外省企业还须持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⑤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⑥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6.2 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一套上述第6.1款中第①~⑥项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按顺序胶装成册,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单位介绍信留原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
6.4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发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2年6月12日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衡南县城新塘路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县畜牧水产局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734-8550062 。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无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湘江航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99号东成大厦12楼
联 系 人:
电 话:0734-2858739
传 真:0734-285873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劳动西路26号
联 系 人:
电 话:0731-85607772、85607743
传 真:0731-8514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