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新康乡新康河水系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1-11-18 点击次数:10
摘要: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新康乡新康河水系治理工程已由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望发改报[201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望城县水利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新康乡新康河水系治理工程已由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望发改报[201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望城县水利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2.2 本工程实施计划: 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12月26日,计划完工日期2012年4月24日。 2.3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本标段工程主要内容如下: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砼浇筑、钢筋制安、草皮护坡、模板制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九部委第56号令)投标人须知第1.4.3规定的有关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注册单位为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无在建项目,且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湖南省省外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7 本次投标人必须是向湖南水利厅提交了信用档案以及在“入湘施工登记证的水利施工企业名单”目录内的企业,名单目录之外的企业按照《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受理加入2011年~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申请的通知》要求,向湖南省水利厅补交企业诚信档案和入湘施工登记证,凭湖南省水利厅开具的受理证明原件,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报名材料中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到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4.2 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由其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23日至2011年11月27日(双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如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 (2)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入湘施工登记证(湖南省省外企业提供,原件)。 (6)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8)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 (9)未提交诚信档案以及取得入湘施工登记证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向湖南省水利厅补交企业诚信档案和入湘施工登记证,并由湖南省水利厅受理后开具的受理证明。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应为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公告发布后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5.2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一套上述5.1款(1)~(10)项资料(其中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其它资料需同时提供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5.3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沙市东塘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大门口)。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等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拟采用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望城县水利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联 系 人:袁艺 电 话:0731-88087458 招标代理: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湖南省水电设计院内) 邮政编码:410007 联 系 人:许先生、盛先生 电 话:0731-85607743 传 真:0731-85144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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