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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汝城县井坡矿区废渣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汝发招核【2012】55号 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招标人为 汝城县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汝城县井坡矿区废渣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位于汝城县井坡乡龙虎村
2.3建设内容:对原汝城钨矿井坡分矿大围山工区500米山谷遗留的三个废石与尾砂混合固废堆和木桥垅工区60万立方米废渣进行治理。
2.4项目总投资:73万元
2.5招标范围:汝城县井坡矿区废渣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预算清单及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3或者同时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和设计甲级资质;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相关专业设计 高级工程师职称;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
4.1本项目 不接受 网上报名。
4.2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持以下原件:①本公告发布之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②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身份证、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期社保证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能证明其为投标人正式员工);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年检记录); ④企业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和设计资质证书副本;⑤拟任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⑥郴州市外地企业报名除上述资料外还须到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办理好入郴登记备案手续;⑦湖南省外企业必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办理入湘、入郴登记,报名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按以上要求持所有证件报名。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备查,并加盖有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备案,且按顺序装订成册。
4.3报名时间:2012年07月16日8:00至07月20日18:00(北京时间)。
4.4报名地点: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郴州市国庆北路18号友谊中皇城四楼106房)
5. 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城县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汝城县城关镇文化路1号
联 系 人:何任群
电 话:0735-8228526
监管部门 :汝城县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站
联 系 人:贾红建
电话号码: 139735186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郴州市国庆北路18号友谊中皇城四楼106房
联 系 人: 李龙
电 话: 0735-2480916 18673519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