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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城县林业棚户区第二期工程地质勘察工程已由 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汝发招核【2012】4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 自筹 。招标人为汝城县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 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城县林业棚户区第二期工程地质勘察工程
2.2 建设地点:位于汝城原附城乡中学
2.3 规 模:约45000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根据工程建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勘察规定的质量标准;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
2.6 招标范围:包括为满足项目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施工详细勘察、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1报名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所有市内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和开标都必须要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市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4.2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4.3所有报名单位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市内企业需项目负责人到场报名;市外企业需由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到场报名):单位有效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入郴登记表(郴州市以外企业报名时须在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办理好外地设计企业入郴登记备案),湖南省以外勘察企业报名时需办理入湘备案登记手续,再按以上要求报名,(以上资料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到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
4.4凡是近两年内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近一年内两次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一律不接受其的投标报名。
4.5在报名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报名将被拒绝。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4.6入围方式:当报名合格单位在9家以内(含 9家)时,确定所有合格单位入围参加投标。当报名合格单位超过9家时,将于2012年06月27日15:00 时在汝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随机抽取9家单位参加投标。请各报名单位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抽取会议(市外企业需法人代表到场)。
4.7报名时间:2012年06月18 日至2012年0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8:00时至17:30时。
4.评标办法
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湘建建[2010]136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入湘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郴政办函[2005]149号文件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6.招标书的获取
报名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7.投标书的递交
7.1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市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市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汝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城县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汝城县林业局
联 系 人:何柳清
电 话:13975709487
代理机构: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龙船头沿江南路38号
联 系 人:黄欣婷/郭智勇
电 话:0735-7613186/2257057
监管单位:汝城县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站
联 系 人:贾红建
电 话:13973518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