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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雷坪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已由 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郴发改招核[2010]49号文、桂政招核[2011]63号文批准建设,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桂阳雷坪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EPC项目
2.建设地点:郴州市桂阳县
3.工程概况:①对原国有老雷坪矿遗留的尾砂库加固并进行闭库治理(库容35.2万立方米,绿化2.4万㎡);②在下水口上游200m处建设浆砌石重力拦砂坝(长×宽×高=162×33×37m)和钢混结构集水池(300立方米);③对欧阳海水库下水口区域105万立方米尾砂清淤、建设挡沙墙稳砂固砂并进行覆土还绿;④矿区植被恢复20公顷;⑤挡石墙建设15座,总长520米;⑥配套修建排洪沟(6Km)和道路改造等工程(3.2Km)。以上数据以勘察设计审定结论为准。
4.投资规模:项目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4956.16万元,其中申请国家专项补助9982.464万元,资金分批到位。
5.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对桂阳雷坪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的勘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6.招标内容:对桂阳雷坪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地区地勘测量布控,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经图审和工程量审查后,进入分阶段工程实施阶段,按合同要求对项目提供勘察、设计、施工、供货、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其他全部相关服务。
7.计划工期:2011年9月进场,30天内完成地勘及初步设计,根据合同要求分阶段施工,总工程完工时间2012年12月31日。
8.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超过9家采取抽签入围方式确定入围投标人并发入围通知书,合格投标人不足9家时全部入围。
9.评标办法:拟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伍仟万元,企业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2001]22号令和第159号令规定,须同时具有工程勘测专业类(岩土工程)、化工设计(化工矿山、重金属或尾矿)、环境工程设计(固废处置或污染修复) 甲级资质和相应工程总承包资质,或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企业近三年内有一个或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须提供经监管机构备案盖章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无在建。
3.参与本次投标的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允许资质挂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拟任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相关人员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证明(经监管机构备案盖章的中标通知书、合同)资料报名。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2.省外企业报名时依据湘建建[2010]136号文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凭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8月23日至2011年8月29日(节假日休息) 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7:30时,在长沙市东风路123号110室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4、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公示通知。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凭入围通知书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郴州市发改委官方网站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艳梅
电 话:0735-4442007
招标代理: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110室
联系人:田露 张磊 范宝江
电 话:0731-84556888 0731-84536622(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