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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兴园小区[一期]廉租住房项目已由湘发改投资[2012]54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雨花区住房保障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阳光兴园小区[一期]廉租住房工程设计
1.2、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雨花区植物园东侧,杨林路以北,圭白路以东,项目净用地面积约20535㎡,总建筑面积63359㎡,其中(住宅面积56350㎡、物管及商业面积6684㎡、地下室面积325㎡),共计六栋住宅,剪力墙结构,工程投资估算15100万元。
1.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
1.4、设计总周期:60日历天。
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3、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及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近三年(200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含一个)总投资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2.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窗口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2.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2.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24至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万玖仟元(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银行转帐、电汇、汇票,从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4.3、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请注明项目名称),开标时将查验银行到账单,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五、设计补偿
5.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月9日9:00时整;
6.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7.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