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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文为: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原文:(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内具有1个同类型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以施工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时间为2006年9月30日至2011年9月30日,下同)的施工经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修改为:(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内具有1个同类型工程(堤防、堤坝、枢纽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以施工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时间为2006年9月30日至2011年9月30日,下同)的施工经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原文为:3.投标人资格要求
3.5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签订诚诺不发生围标劝标行为投标诚信承诺书。
修改为:3.5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签订诚诺不发生围标劝标行为投标诚信承诺书。
三、原文为:4.招标文件的获取
原文为: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于2011年11月 9 日至2011年11月 13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照常办公)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证件、证书到湖南省邵阳市东方华天酒店408房(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江北)
修改为: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于2011年11月 9 日至2011年11月 16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照常办公)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证件、证书到湖南省邵阳市东方华天酒店408房(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江北)
原文为:(7)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当地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该 建造师无在建证明(原件),并留电话备查。
修改为:取消(7)项所有原文内容
原文为:(9) 报名时须提供1个同类型工程(中小河流治理)的施工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时间为2006年9月30日至2011年9月30日。
修改为: 报名时须提供1个同类型工程(堤防、堤坝、枢纽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以施工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时间为2006年9月30日至2011年9月30日)
原文为:(10)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报名时须提供银行转帐原始凭证。(报名时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30万,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交至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浏阳支行,账户名称: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800077109808010】。投标人在汇款单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被受理,并无息退还。退还时也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修改为:取消(10)项所有原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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