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获国务院正式批复
2011-03-19
国务院日前已正式批复《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据悉,这是迄今为止,全国第一个由国务院批复的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方案。
《方案》编制工作于2009年7月正式启动,国家成立了以国家发改委为组长单位,国家环保部、湖南省人民政府为副组长单位的编制领导小组,历时一年半,先后多次征求国家18个部委和湘江流域8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
《方案》涉及“母亲河”湘江流域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郴州、娄底、岳阳、永州8个市,明确了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衡阳水口山、郴州三十六湾、娄底锡矿山、长沙七宝山、岳阳原桃林铅锌矿等七大重点区域,提出了民生应急保障、工业污染源控制、历史遗留污染治理和水质检测测试设备升级等重点任务,经过治理铅、汞、镉、铬、砷等重金属,排放总量在2008年的基础上削减70%左右。
据介绍,《方案》规划项目927个,总投资595亿元,规划期限为2011年至2015年,展望至2020年,力求通过5-10年时间基本解决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重大问题,成为全国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