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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县福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长沙县福临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特邀请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此项目投标。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长沙县福临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
2、招标编号:XYTC2011-10-08
3、建设地点:长沙县福临镇
4、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250万元。
5、招标内容:建设农家书屋、网络教学室、书画教室、有线电视机房及室外活动场地等,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施工范围及施工图纸。
6、资金来源:自筹及上级配套安排,已基本落实。
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施工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8、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拟任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
长沙县外建筑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除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建筑企业、拟任建造师和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长沙县建设局进行备案登记的,且建造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②近两年内(2009年11月至2011年10月)必须完成过两个以上(含两个)单项合同造价2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经验(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
注:长沙县外建筑业企业严格执行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和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且在备案有效期内。
三、符合上述条件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11年 11 月 11 日至2011年 12 月 1 日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
四、该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县福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138758160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87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