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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湖南省澧县2011年度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湖南省水利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澧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一个标段进行发包,包括楠木水库等13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计划2011年10月31日开工,计划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其他工程于2012年7月31日前全部完工,各标段水库的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拟任建造师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取消投标人资格);
(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4)企业近五年内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新建水库枢纽工程或小(1)型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必须是湖南水利厅湘水建管[2011]57号文 “第一批已提交了信用档案以及取得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的水利施工企业名单 ”目录内的企业,名单目录之外的企业按照《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受理加入2011年~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申请的通知》(湘水建管〔2011〕56号)的要求,向湖南省水利厅补交企业诚信档案和入湘施工登记证,凭湖南省水利厅开具的受理证明原件,方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9月19日至 2011 年9月2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时,下午 3:00 时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沅安东路388号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18房,由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持下列证件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①本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拟任建造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⑤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⑦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⑧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任该项目建造师)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不低于6个月);
⑨未在湘水建管[2011]57号文名录内的企业须持湖南省水利厅受理证明原件;
⑩招标人开具的现场踏勘证明。
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或与其证照不符合的,招标人概不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招标预备会。但各潜在投标人必须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资质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拟任本项目的建造师(持资质证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联系招标人,并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已踏勘的单位由招标人开具踏勘证明,各潜在投标人凭招标人开具的踏勘证明及本公告中其它的要求和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7.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取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选择中标人,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该项目建造师)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网上发布。
10.附件
附件1:投标意向函格式
附件2:投标承诺书格式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澧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唐小平
电 话:0736-3234958
代理人: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沅安东路(市防汛指挥中心)
邮政编码:415000
联系 人:石女士
电 话:0736-2556777
传 真:0736-2556772
56772
澧县十三座小型病险水库招标概况一览表
澧县十三座小型病险水库招标概况一览表
附件1 投标意向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根据湖南省澧县2011年度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我方意向投标标段 个(其中增加投标资格的标段 个),增加投标资格的原因如下: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 编 码:
年 月 日
注:1. 此投标意向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并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2. 没有增加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意向投标标段 1 个。
附件2 投标承诺书(格式)
致 (招标人名称) :
我公司已全面阅读并理解本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现自愿就参加上述工程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查有虚假,同意被废除授标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2.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借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上述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发现有上述行为,同意被废除授标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若我公司中标,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
4.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转包或挂靠施工,若需分包将征得招标人同意,保证招标人免于承担因我公司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如有违反,同意按有关规定接收行政和法律处罚,同意终止合同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6. 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保证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按约定进行考勤,如有违反,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招标人驻现场代表及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及时支付施工人员工资,同意由发包人从月进度支付款中暂扣该月应付款项的3%作为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我公司每月月底向发包人书面报告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如有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同意由发包人在工程价款中代付民工工资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9.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规定接收处罚外,同意招标人向湖南省水利厅申报我公司不良行为记录一次,除非招标人同意,我公司自愿放弃参与招标人今后组织的任何项目的投标活动。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