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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零陵区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湘水工管[2011]8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水利局,代理人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零陵区南津渡办事处、菱角塘镇的8个村
2.3计划工期:120天
2.4投资规模:1021万元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总投资为800万元(其中中英投资400万元、省级投资400万元)。建设内容:配套和改造渠道12.385km,整治山塘7口,新建、改造渠系建筑物17处,低压管道长60.76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等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投标单位应为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注册单位为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担任,且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
3.3省外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4投标人须具备近五年内完成与招标标段合同价相同或以上的2个水利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投标人必须是湖南水利厅提交了信用档案以及在“入湘施工登记证的水利施工企业名单”目录内的企业,名单目录之外的企业按照《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受理加入2011-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申请的通知》要求,向湖南省水利厅补交企业诚信档案和入湘施工登记证,凭湖南省水利厅开具的受理证明原件,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3.7开标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施工项目建造师)必须参加,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和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3.8投标单位的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任职。投标人拟任项目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否则其投标无效。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代表于2011年11月 18日至2011年11月 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报送以下资料:①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②联系人身份证(原件);③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证明;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⑨诚信承诺书原件(格式附后);⑩省外施工企业的入湘登记证(原件);⑾未提交诚信档案以及取得入湘施工登记证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向湖南省水利厅补交企业诚信档案和入湘施工登记证,并由湖南省水利厅受理后开具的受理证明。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单位介绍信、诚信承诺书留原件),在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银象路167号(新区政府旁)取得报名资格确认。
4.2招标人发售含合理定价清单的招标文件,投标人自愿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1投标人在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之后,业主将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具体时间为:现场踏勘时间在招标报名之后,并在踏勘前三天以上通知各投标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含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水利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水利局
地址:永州市零陵区李家塘8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46-6313165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银象路167号(新区政府旁)
联系人:尹先生13807433995 屈女士15717469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