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731-84284278
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条款号对应的“投标保证金”第4项原“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湖南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新校区数理楼建设项目施工’。”更正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湖南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装修工程’。”
2.开标时间延期至2011年9月7日9:00时整(北京时间)。
3.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顺延至2011年9月6日17:00时前(含)。
4.其它内容不变。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