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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将湖南对外贸易职业学院校门及附属办公室工程施工项目有关招标答疑内容回复补充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P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财务要求和业绩要求均为不作资格条件,但是须知3.5.2和3.5.3项却有要求,且招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有此两项要求,以哪项为准?
答:投标人财务不作要求,业绩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为准。
2、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文件份数为4份,是否理解为商务和投标函部分即一正三副,技术标共四份?
答:是的。
3、投标人须知10.3项要求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是指什么意思?投标人只需要提供电子版即可?附表八编制及报送要求没有,是否另外提供?
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投标文件电子版提供电子版即可。
4、类似项目情况业绩是否有具体要求,是否房建类工程业绩即可?
答:按湘建建[2010]318号文规定执行。
5、招标文件P10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2份,请问具体内容是否包括商务标、技术标、投标函全部都要提供电子版,且要求2份是要求提供2个USB接口载体,还是只要一个载体拷贝2份投标文件即可?
答:是的。2个USB接口载体。
6、招标文件P108页要求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目录要求提供的表格是否必须按此目录顺序全部提供,有些表格没有内容的是否可以不放?请明确综合单价分析表的份数、装订和密封的具体要求?
答:可以,没有的内容保留目录。综合单价分析表只需提供一份,双面打印、胶装,单独密封,在封套上标记“综合单价分析表”字样和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7、招标文件第7页,3.6.5项装订要求,不分册装订,是否指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为一本总的合订本。
答:分册装订。
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