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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办公楼更换窗帘、隔断帘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办公楼更换窗帘、隔断帘材料采购项目
三、招标编号:0623-1375N1103524
四、招标货物情况
(一)货物名称及数量:
(二)、供货时间、地点和数量:
1、供货时间: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分期分批供货。
2、供货地点: 长沙卷烟厂办公楼
3、供货规格及数量:投标人具体交货数量按招标人每期每批下达的数量执行。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5.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注册资金不小于300(含)万元人民币,所投标的产品的生产商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如为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汇率中间价为基准换算成人民币)。
5.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针对本招标项目所开具的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
5.3、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4 必须提供生产厂家自2009年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类似销售业绩(不少于三个)。
5.5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原件:①经过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税务登记证②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投标的,开标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②5.2要求的授权书原件③5.3要求的资质复印件件、5.4要求的合同原件④无不良行为承诺书原件⑤投标人必须出具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包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基本账户名称及基本账户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以上原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6 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有办事处或分支机构,办事处或分支机构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以上,以确保该项目的安装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招标为公开招标。
7、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付8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要求: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8月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或以本公司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9、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三处(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123号四楼403室)
1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1、投标及开标地点: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锦泰广场)湖南国际商务中心大楼二楼
12、招标代理公司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邮政编码:410003
电话:0731-84556896 84514664 传真:0731-84514579
联系人:周峰 熊慧敏 邮箱:hnzb3@163.com
13、标书款帐户
名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王府支行
账 号:731902754310206(必须在“备注”或“用途”中写明“招标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