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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湘潭九华滨江路第四标段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竞标。
一、项目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湘潭九华滨江路第四标段监理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湘潭九华示范区内。
3、监理工程建设规模:滨江路(K9+400----K11+700)道路、防洪堤工程,约2300m。
4、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等。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7、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责任保修期结束。施工工期暂定为450天。
二、潜在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类别为市政工程);
4、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住建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的规定;
5、拟任职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3)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其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湖南省以外的企业来湘进行投标活动,必须遵守湘建建[2010]136号文的规定,持“入湘施工登记证”;
8、 湘潭市以外的投标企业来潭进行投标活动,必须遵守潭建办发【2009】169号文件的规定,到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外地来潭企业预备案手续(详见);
9、所有投标人必须按照潭建招【2010】2号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已办理备案的不再办理。
(详见)。
必须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确认书》并经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后,方能参加投标。
三、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备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到《湘潭建设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投标申请人可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招标文件中包含资格审查内容。)
四、报名时间:2011年8月23日至2011年8月29日每日8:30~11:30、15: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休息)。报名时段内网络随时自动受理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五、各投标人均不得采用串标、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方式获得中标,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六、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湘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湘潭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业主名称: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婷 13973207363
招标代理: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银杏路县建设局内
联 系 人:李林静
电话/传真:0731- 57883953 13873219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