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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4284278
招标编号:CSXZ2012-050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代理: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乡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
宁乡县滨江公园及群英垸综合整治项目已经宁发改投[2010]165号批准建设,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乡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乡县滨江公园及群英垸综合整治项目建筑部分一期工程施工监理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监理单位前来报名。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地点:宁乡县城城区东南部,北临319国道,南接二环线;
2.招标规模:4#、5#地块总建筑面积约22799.28㎡;
3.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年检有效期内;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
3.投标人近3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承担过1个或1个以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4.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包括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它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总监相同的任职条件,不得有在监项目(业绩不做要求);
5.本省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拟任监理员应取得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
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及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7.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执行,即至少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2人,除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外,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2个以上的监理项目中任职;
8.现场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等应由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9. 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监理手册),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要求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的竣工验收证明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10.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项目总监(提供2011年12月~2012年5月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代表证、投标人法人承诺书和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7月5日至2012年7月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 3:00~6:00(节假日不休息),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报名证件及有关资料:
投标人报名时除提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外,还必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者有效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项目名称必须与本公告一致);
3、开户银行许可证。
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壹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在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肆佰元整,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性审查的内容之一;
2、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缴纳至下列专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乡支行
户 名: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8-0209 0104 0011 44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报名项目名称:宁乡县滨江公园及群英垸综合整治项目建筑部分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4、保证金提交方式:⑴银行转账支票;⑵银行电汇;⑶银行汇票;
5、投标人每次提交投标保证金只能采取以上三种方式中的一种,并从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现金支票和现金不得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
6、一张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只能缴纳一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且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有效;
7、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分支机构提交无效)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提交;
8、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前,以到帐为准;
9、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以及缴纳账户不是基本账户和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评标办法:
按长建发[2009]206号文件《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规定的“长沙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九、联系方式:
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建设局附楼)
联系电话:0731-88980278
建设单位:宁乡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3875821585
招标代理: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731-87855457 15802651666 15274936081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