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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LYZB-1205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九华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九华发【2012】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地平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九华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平整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九华经开区内
2.3 规 模:项目南起宝马路,北至奔驰路,约50万立方米,工程造价约830万元
2.4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执行。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或土石方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要求不得有在建工程。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湘潭市以外的投标企业来潭进行投标活动,必须按照潭建办发【2009】169号文件办理备案(详见)。
3.6 所有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潭建招[2010]2号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已办理备案的不再办理。必须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确认书》并经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后,方能参加投标。
(详见)。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3日17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2年5月24日~2012年5月30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2012年6月14日上午9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2年6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05室(湘潭市雨湖区大湖路63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58262625。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潭建招【2010】2号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详见)。
10.2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富洲路98号
联 系 人:李婷
电 话:13973207363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芙蓉路9号怡景财富广场9128室
联 系 人:朱 灿
电 话:13907321784
传 真:(0731)53283537
邮 箱:。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