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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湖南警察学院驾训基地及驾考配套设施项目已经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经开产业(投)[2011]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警察学院,建设资金为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警察学院的委托,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提出申请。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湖南警察学院驾训基地桩训坪及训练道路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沙市经开区远大三路九号;
2.3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保 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6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360万元;
2.7招标范围:含驾训基地桩训坪、训练道路及场地内的训练桩杆、相应区域给排水管网,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处于有效期;
3.2 企业依法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依法取得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3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依法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明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社保部门证明原件),且无在建项目;
3.6外省企业必须有在我省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办理入湘登记证,且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
3.7长沙县市以外的投标企业必须按长县建[2009]67号文和长县建[2009]99号文要求(该文件通知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可查询)办理外地来县企业备案手续。
3.8 本项目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投标。
4、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8 月 23 日至2011年 8 月 29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在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市东风路123号501室),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本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技术负责人职称证;6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岗位资格证书;7、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社保证明(由公司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收据及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参保人员名册和额度)8、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9、投标保证金收据、⑩、长沙县企业备案证明,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湘登记证明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上述证件验原件查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予接受)购买资格审查、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4.2资格审查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5.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具体开标时间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开标后资格审查的时间为开标时间)。审查方法如下:入围投标人从合格投标人中产生,通过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确定所有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通过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时,采用下列办法确定数量9家入围投标人: 确定评审计分由高到低(得分相同时由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表决决定排序)排序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数量不超过5家的的合格投标人直接入围;其它的入围投标人由招标人从其余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产生。
5.2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Ⅰ)的规定进行评标。
6、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年9 月13日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六楼开标大厅(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6.2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 9 月13日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六楼开标大厅(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到场参加资格审查;法定代表人确系特殊原因(出国、生病)不能到场的(须出具证明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
7、预交投标保证金
7.1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到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专用帐户。以现金方式提交或以非基本帐户转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交投标保证金时,款项来源须注明是湖南警察学院驾训基地桩训坪及训练道路工程投标保证金,凭进账单或电汇单到招标代理机构一楼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投标保证金交纳到如下账户:
帐户名称: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需写全称);
帐 号:800081860409019;
开 户 行:长沙银行华联支行
7.2未入围的投标申请人的预交投标保证金在确定入围投标申请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警察学院
联系人:何琦铭
电 话:13908481303
传 真:0731- 82791621
代理机构: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 系 人: 谢立志 曹菲菲
联系电话:0731-84515046
传 真:0731-84515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