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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衡东县廉租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代理衡东工业园廉租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该项目经东发改招(2011)25 号文件核准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衡东工业园廉租房及配套设施工程
2、招标编号:YCZX-2011-018
3、工程地点:衡东工业园浦宁路地段
4、工程概况:拟占地8631.4平方米,新建廉租住房共八栋,240套,计总建筑面积11952平方米。
5、投资额:概算总投资10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78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97万元。
6、招标范围: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地下管网及排水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质量等级:合格工程;
8、工期要求:200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明确为准)。
二、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投标企业: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6个月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2011年8月 22 日至8月 26 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点(节假日、公休日休息)。
2、报名方式如下:
(1)投标申请人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衡东县建筑管理站备案,再持备案受理凭证及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 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
(2)衡东县行政区域以外湖南省内的企业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衡东县建筑管理站备案,再持备案受理凭证及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3)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的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建造师证书及本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⑧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及投标申请人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须备二套(备案一套,报名一套),有年检记录的须附年检记录,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资料装订成册。
(4)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申请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同时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在衡阳市注册分公司三年以上,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到衡东县建筑管理站备案,再持备案受理凭证及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5)报名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报名时间或不能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招标人概不接受。
四、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方式及形式:
1、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预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付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且必须于2011年8月 26 日下午5点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投标申请人处理;投标申请人在汇款单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和用途。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拾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如下:
开 户 行:衡东县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衡东县建筑管理站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 号:43001590064052502349
五、入围方式:
1、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或等于9家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2、投标申请人数量多于9家时,招标人采用资格审查方式入围。
六、公告的解释权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衡东县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 标 人:衡东县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723830517
招标代理人: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科技局三楼
联 系 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15886443669
备案单位:衡东县建筑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