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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澧水艳洲大桥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0)1263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基建 [2011]4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澧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澧县澧水艳洲大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津市市境内,主线采用2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全长17.722公里,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本次招标范围为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澧水艳洲大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共划分2类4个标段,各标段独立招标。其类别划分和资质要求见下表:
2.2各标段施工计划工期为3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保修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A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A2、A3、A4标段须具备公路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近5年内具有2个类似标段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般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投标机会,但近2年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信用等级或最近3年在公路建设领域获得“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投标人,增加一个标段的投标机会,并可重复增加。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8月 22日至 2011 年8月26日,每日上午 8 时~12 时,下午 3 时~ 5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澧县行政中心6#楼2楼)报名。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资料和证书:
1投标意向函(该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章);2报名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符合本公告3.3款要求可增加投标机会的证明材料(如有);7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登记证。以上资料和证书除投标意向函和报名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资料和证书,核查后退还,留存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一份。
4.3按上述要求报名后,投标人在报名现场取得报名资格确认。
4.4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报名。
5.随机确定标段
5.1报名截止时间的第三天(2011年8月29日)下午3:00,在有关行政纪律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招标人在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澧县行政中心6#楼2楼)对取得报名资格确认的所有投标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随机确定标段。只允许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1年8月29日下午3:00前进入随机抽取现场,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5.2土建工程公路(Ⅰ)类只包含一个标段,则不需进行随机抽取分配标段。但投标人的法人代表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1年8月29日下午3:00前进入随机抽取现场,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确定标段后,招标人当日(2011年8月29日)发售含合理定价清单的招标文件,投标人自愿购买,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应分别购买相应数量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过日不予发售。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元,施工图纸每套售价3000 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按照湘交基建【2011】66号文要求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日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附件
附件1 投标意向函格式
请至下载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澧县澧水艳洲大桥建设有限公司
招 标 人 地址:澧县澧阳镇永兴寺居委会州后街2号(澧县交通运输局院内)
联 系 人 及 电话:李先生 13907422538 曲先生 13907422401
招 标 代 理 机构:常德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及 电话:龙先生 13875022265
附件一 投标意向函格式
澧县澧水艳洲大桥建设有限公司:
1、我方意向投标标段如下:
2、增加投标资格的原因
投 标 人:(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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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