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HCT-YL-13013 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沅陵县自来水公司的委托,对其沅陵县龙泉山水厂泵站迁建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由沅陵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准,核准文号为:沅发改招字[2013]41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各投标申请人前来参加投标。 1、工程概况: ①项目名称:沅陵县龙泉山水厂泵站迁建项目工程监理; ②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建设规模:总投资约4846万元; ④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的监理; ⑤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约 550 日历日; ⑥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⑦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⑧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0号文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综合评估法。 2、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无在建项目或在本地最多只有一个在监项目; (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配备,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符合第(3)条规定,外省企业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在监项目证明)。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省外企业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或湖南省监理员证(省外企业监理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5)委派授权代理人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2013年2月-2013年7月)的社保证明。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有效扼制串标、围标和挂靠现象的发生,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各投标单位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平桥支行帐 号:605 457 359 129 ②、保证金在报名截止之前转入上述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③、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应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沅陵县龙泉山水厂泵站迁建项目工程监理”,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4、报名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1、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请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总监)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1)公告期内开具的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原件); (4)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副本原件); (5)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人员名单表(副本原件); (6)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13年2月-2013年7月)社保证明资料; (7)湖南省内怀化市外建筑企业来怀投标的申请单位需提供怀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湖南省外建筑企业来怀化市投标的申请单位需同时提供入湘登记许可证及怀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 (8)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单; 注: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所有资料、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完整,如出现不全或不真实则取消投标资格。 5、报名时间及地址:2013年7月31日至2013年8月4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逾期不予办理)到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的投标申请人,到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同时购领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沅陵县自来水公司 联 系 人: 李小勇 联系电话: 18307425663 招标代理机构: 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先生电 话: 0745-2268357 传 真: 0745-2268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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