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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报价上限值及有关说明
1、本工程投标报价上限值为862.75万元,其中措施费为32.75万元。
2、本上限值含不可预见费,不可预见费按总造价的5%计取(金额为408616.09元)。
二、有关事项通知
1、不可预见费投标单位按408616.09元列入投标总报价,不得优惠,不得改变招标人公布的金额。不可预见费是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而预留的金额,属招标人预留费用,不列入合同价款。
2、招标人提供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投标报价时不得改变暂估价的金额。
3、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11年9月19日9:00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