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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中联重科新征地(西)土石方工程已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环保局以长经开产业(投)[201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中联重科新征地(西)土石方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3 规 模:项目占地面积为270亩,通过场地清理、挖填土方、运送土方等流程对土地进行平整,总挖方量约18.97万立方米,总填方量为47.25万立方米。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长沙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中联重科新征地(西)土石方工程,工程总造价约208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必须具有不少于一个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金额为不少于140万元的同类型工程,时间要求:2009年6月~2012年5月,以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4 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必须具有不少于一个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金额为不少于140万元的同类型工程,时间要求:2009年6月~2012年5月,以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技术负责人具有与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
3.7投标单位在过去三年内(2009年6月~2012年5月)无合同履约纠纷;
3.8 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为在职并未超过60周岁的本单位员工。
4、报名
本招标项目取消报名,投标人有事主动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部门时,不需要出具任何可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为自身保护需要,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不登记、不表明投标人名称及其他可证明身份的事项;
(2)不留投标人联系电话及其他可证明身份的事项;
(3)开评标时如投标人携带的有效证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应由年检或换证主管部门出具相关有效证明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4)开评标时凡涉及“工程名称”、“姓名”、“单位名称”、“日期”、“有效期”等关键性内容,务必准确、有效、完整,否则不予受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由投标人总公司基本账户转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请于2012年5月25日~2012年6月15日下午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交纳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400元人民币,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2年6月19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本次投标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提交法人信誉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另各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和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电话:0731-8402009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联 系 人:陈海龙
电 话:13874813062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星沙商业步行街商住楼4栋06-1单元3楼
联 系 人:黄文 周伟 周异 颜婧
电 话:18684946577
传 真:0731-84169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