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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零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零陵区工业园河西工业区(3K㎡路网)工业大道北延伸段至德榜路市政工程”,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确定项目施工队伍,现将其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零发改[2011]58号文批准建设,并经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零陵区工业园河西工业区(3K㎡路网)工业大道北延伸段至德榜路市政工程;
2.2 建设地点:零陵工业园河西工业区内;
2.3 规 模:总投资约1561.8万元;
2.4 建设资金:财政拨款;
2.4 工期要求: 180日(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工程质量保修;
2.7 招标范围:包括土石方、路基、路面、路缘石、排污管网等工程(给水工程、绿化、亮化和电工电讯施工除外,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和业主要求为准);
2.8 标段划分:河西工业区(3K㎡)路网主干道共分四个标段,符合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单位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标段投标,若有投两个或两个标段以上的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或道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4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或道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且无在建项目(证明方式同上)。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人必须一致,提供加盖劳动保障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 1人(其中标准员、机械员暂不做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加投标的记录。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办法
4.1本项目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为其评标办法;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按照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通过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确定所有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数量超过9家时,确定入围投标人数量为9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
5.2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永州市零陵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第二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30 0710 5250 2507;
5.2.1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工业大道北延伸段至德榜路市政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工业大道北延伸段至德榜路市政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6.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进行网上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
6.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于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时交纳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款,资格审查文件售价200 元/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套(上述费用售后不退),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招标人的澄清文件或修改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的“招标答疑”栏目发布,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有任何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代理公司QQ邮箱(945513188),过期不予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的“招标答疑”栏目发布,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资格审查及开标时的要求
7.1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注册建造师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原件、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原件、入湘施工登记证及有关证明原件(省外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参加资格审查(所有证件的原件提供给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查验真伪),身份证必须要提交二代身份证,否则视为缺身份证作废标处理。
7.2投标人必须派拟任注册建造师参加开标,拟任建造师必须是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人,省外企业需派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同时到场参与开标,并提供二代身份证。
8.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8.1 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8.2当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时,资格审查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6月12日9:30时;
8.3当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时,资格审查和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6月12日9:30时;开标时间:2012年6月19日9:30时;
8.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零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 小 姐 联系人: 张 先 生
联系人电话: 13257461136 联系人电话 : 13257469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