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耒阳市第二批省级投资土地开发项目
时间:2012-05-08 点击次数:7
摘要:1、招标条件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耒阳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对2011年耒阳市第二批省级投资土地开发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省级投资资金,该项目经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012】16号文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耒阳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对2011年耒阳市第二批省级投资土地开发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省级投资资金,该项目经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012】16号文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2.1招标范围: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路桥、农田防护工程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2.2标段划分及其他:
项目一:共分为四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面向省属地勘系统单位进行定向公开招标,第二、三、四标段实行公开招标,均不分标段报名。
项目二:共分为十个标段,其中第九、十标段面向省属地勘系统单位进行定向公开招标,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标段实行公开招标,均不分标段报名。
项目三:共分为五个标段,其中第三标段面向省属地勘系统单位进行定向公开招标,第一、二、四、五标段实行公开招标,均不分标段报名。
项目四: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第二标段面向省属地勘系统单位进行定向公开招标,第一、三标段实行公开招标。
项目五:共分为七个标段,其中第五标段面向省属地勘系统单位进行定向公开招标,第一、二、三、四、六、七标段实行公开招标,均不分标段报名。
项目六:共分为六个标段,其中第二标段面向省属地勘系统单位进行定向公开招标,第一、三、四、五、六标段实行公开招标,均不分标段报名。
项目七:共分为四个标段实行公开招标,其中第二标段面向省属地勘系统单位进行定向公开招标,第一、三、四标段实行公开招标,均不分标段报名。
2.3每个标段的质量等级要求达到符合国标TD/T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4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上述其中一个项目进行投标报名,不分标段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省属地勘系统单位只能针对面向地勘系统招标的标段报名,不能参与其他标段的报名。其他单位不能参与面向地勘系统招标的标段报名。
3、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申请人须是经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公布的具备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资质的合格投标人(湘土整发【2008】107号、湘土整发[2011]31号,有相关文件被禁止投标的除外);
3.1.2项目负责人应为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经理人员名单在2012年4月30日前更新备案的合格项目负责人,且须持有湖南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省土地综合整治局下文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参与本项目报名的项目经理必须是今后负责该项目的建造师,且具有相关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且不能有在建工程,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3.1.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满足该工程的建设要求,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设备;
3.1.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禁止投标;
3.1.5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湘土整发【2011】47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报名时需将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国土培训证原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应为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公布的合格投标人,其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必须与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网站公布的信息严格保持一致,否则不能参与投标。
3.1.6为防止挂靠、围标串标行为,每个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在2012年5月11日17:00前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投标人报名无效。(注:每个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2.1附表中要求)
项目一、二、三、四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市松桂园支行
开户账号:6093 5736 0593
银行地址:长沙市松桂园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886033
项目五、六、七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岳阳市游乐场分理处
帐 号:6067 5755 4042
联 系 人: 何女士
联系电话:15874868790
3.2投标保证金有以下形情之一的视为无效: (1)没有在规定时间交纳的; (2)未按规定足额交纳的; (3)以现金或保函、承兑等方式交纳的; (4)不是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付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 (5)银行的进账单与交款单位名称、金额等不相符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地点:
项目一、二、三、四:耒阳市聂洲娱乐城人民路入口D区1栋
项目五、六、七:耒阳市群英路88号银都新华大酒店4020房
4.2请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5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派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任该项目的建造师持以下资料参与报名①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码证或拟任该项目的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电脑打印)原件【本工程从开始踏勘、报名至开标结束被委托人必须是同一人】;②单位介绍信原件(全文均为打印件,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且需留QQ及手机号码);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国土培训证(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⑦A/B/C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⑧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单(进账单)(原件)【需注明所报子项目名称】;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原件(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1)、招标人开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原件;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以上资料验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加盖红色公章到项目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4.3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上述其中一个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时不对应具体标段,不得重复报名,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标段的内容全部考虑与计算,并必须完全接受所有标段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同时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条款和工程变更的有关计价结算方法,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等内容,并以最终财政评审结论为准(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的申请人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报名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耒阳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由耒阳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报耒阳市纪委执法室和耒阳市检察院对报名单位企业进行核察,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4.5招标文件、图纸清单及U盘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5.1各潜在投标人必须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拟任该项目的建造师(持授权委托书、国土项目经理培训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5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到预备报名的项目区踏勘。招标人安排专人在项目区组织踏勘(联系方式详见下表),过期不候(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意外事故和财产损失及费用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踏勘所需要的时间,留有充足的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过期将被拒绝。
已踏勘的单位由招标人开具踏勘证明。各潜在投标人凭招标人开具的踏勘证明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它要求递交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人不组织所有的投标人召开招标答疑会。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网站和衡阳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8、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8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1407室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 系 电 话:0731-848860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路216号维一星城国际大厦1701室
联 系 人:周女士 胡先生
联 系 电 话:15111211993
附件1:
诚 信 承 诺 书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参加2011年耒阳市第二批省级投资土地开发项目中(项目 一至七 土地开发项目)工程施工投标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数据内容真实有效;本企业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1、不与建设单位或其他建筑业企业相互串标、围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提供伪造(包括“克隆”)、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或谎报相关信息;
3、不超越企业核定的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工程等;
4、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擅自施工;
5、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出让资质或允许他人资质挂靠;
6、认真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规程;
7、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不发生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8、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9、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10、不谎报、瞒报、延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11、及时准确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报送行业统计报表
1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和技术责任人常驻工地,相关专(执)业人员及关键岗位人 员配备到位,应执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
13、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14、在报名过程中,不得因自身资料或证件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而无理取闹。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同意招标人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申报我公司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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