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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石门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皂市示范区二标段工程已由石门县发展改革物价局以石发改招[2012]15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石门县皂市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省、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石门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皂市示范区二标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的企业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石门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皂市示范区二标段工程
2.2 建设地点:石门县境内
2.3 建设规模:该工程主要包括海沃特、污水管道处理工程。
2.4计划工期:30个日历日
2.5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污水管道处理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外省企业必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要求办理入湘手续。开标时,外省企业的法人代表必须到场。
3.2本市以外的企业还需到市住建局办理《常德市外来施工企业登记表》;
3.3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经济实力雄厚。
3.4 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5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或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并无在建工程。
3.6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4.1 获取时间:
4.2获取方式:本工程将取消各种报名环节,投标人到石门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
联系电话:0736-5169538 0736-5322829
联 系 人:付小兰 龚 辛
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门县皂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门县皂市镇乡
联系人:彭主席
联系电话: 15173680368
招标代理机构:常德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门县建设局七楼
联系人:严 燕
电 话:0736-5324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