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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慈利县第四中学改道雨水排水渠工程已由张发改社会【2010】121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本公告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决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布如下。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慈利县第四中学改道雨水排水渠工程
2.2招标编号:HXZB-ZJJ-110903
2.3建设地点:慈利县
2.4建设规模:Φ700检查井7座和508.23米排水沟。
2.5工期要求: 90天(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质量要求:合格
2.8评标办法:湘建[2010]318号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
3.2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处于有效期内;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4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 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执业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无在建项目),须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及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的相关规定配备和管理。
3.5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入湘登记证》;市外施工企业需有有效的《入张施工备案表》。
3.6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为防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挂名不到位的现象,不接受县外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在本项目部内任职。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必须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电汇等方式,从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银行基本结算帐户汇至指定帐户上,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按照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无息返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投标人于2011年10月20日前自行从(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公示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版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5.2由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质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和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专职安全员C证⑤注册造价师证或委托协议书⑥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及投标申请人银行开户许可证⑦省外施工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或市外施工企业《入张施工备案表》
5.3投标人关于本项目的有关疑问在2011年10月5日 17:00前发至此邮箱(),且不得体现疑问来源,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在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7.投标保证金帐户
账户名称:慈利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慈利县支行 账号:888 9010 4000 361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慈利县支行 账号:4300 1501 0740 5250 1840
备注栏注明:慈利县第四中学改道雨水排水渠工程投标保证金
以上任一账户均可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0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慈利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所有答疑、修改、澄清及通知均在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进行。
10、联系方式:
招标 人:慈利县第四中学 招标代理:湖南华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人:刘女士(13974421979)、李女士
联系方式:15074436417 公司网址:
张家界地址:张家界市古庸路38号
电话:0744-8299638或0731-85160666/0731-85163777
传真:0744-8299738或0731-8516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