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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CZB2012-008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嗣同路小学改扩建工程经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投[2011] 7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浏阳市工务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本项目的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特别提示:
1、请投标单位认真阅读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仔细查阅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实行工地到岗指纹考勤,并按招标文件扣除缺勤违约金。
3、投标人不得中途变更项目部组成人员,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慎重确定项目部组成人员,中标后不得变更,监理单位和招标人要求调换的除外。
4、本工程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五日内向招标人足额缴纳差额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的诚信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转至招标人基本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
5、工程须保证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开工。
6、中标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应办理完毕施工单位所有报建手续,否则,由此带来的影响及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7、本工程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一旦发现,将严格按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规定进行处罚。
8、如中标人不具备消防工程安装资质,则中标人对消防工程必须在招标人的监管下实行专业分包,并由招标人鉴证。
9、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履约行为、施工质量、安全控制等纳入诚信考核系统,对于履约能力差,施工质量整改不力,安全意识差,管理水平低下的单位将计入招标人投标单位的黑名单,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参与招标人所有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10、中标单位投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交存到招标人处,待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
11、中标单位须在项目部配备1名专职卫生员,配合全市“城乡统筹、环境同治”的检查及整改要求,确保施工工地的卫生和整洁。若发生一次环境卫生检查扣分行为,发包人将酌情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按1000元~2000元/次计)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浏阳市嗣同路小学改扩建工程
2、建设地点:浏阳市嗣同路小学规划区域内
3、工程规模: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6、概算造价:约310万元。
7、招标范围: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二、参与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参加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有在建未竣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湖南省外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情况以公司工商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证明样本见招标文件附件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发布,下载栏目在“下载中心”,文件名为“浏阳市嗣同路小学改扩建工程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
四、诚信投标保证金
诚信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办法见招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六、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和浏阳市工务局(www.lysgwj.com)网站发布。
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