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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湘江新城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银江路、银星东路道路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长沙湘江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银江路、银星东路道路工程设计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长先发改函[2011]40号、长先发改函[2011]43号
4、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
5、项目概况:
银江路,原名长望路,为城市二级次干道,西起银杉路,东至潇湘大道北沿线景观道,全长约1.115Km,规划路幅宽20.0米,估算投资约0.45亿元。
银星东路为城市一级主干道,西起银杉路,东至潇湘大道北沿线景观道,全长约0.947Km,规划路幅宽46.0米,估算投资约0.58亿元。
6、招标范围:对银江路、银星东路道路工程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和各设计阶段的估算、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设计中应包括道路、排水、管线综合、交通设施、景观及亮化设计等,设计成果应包括图纸、文本、概算及相应的文件。
7、设计工期:中标后 20 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完成后 3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 3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中标人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前,须在望城区建筑市场和建筑材料管理站办理入区备案手续。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09月14日至2011年09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5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宝粮中路79号,望城区城乡建设局院内办公楼附楼二楼)。
3、资料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委派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的视为无效授权>及本人身份证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参加报名。
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备查,并交盖有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备案。
四、资格审查与入围
本项目采用资格集中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的入围方式如下:
(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集中审查。
(2)入围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3)资格审查安排:
①参加资格集中审查会议的申请人代表须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其中: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持身份证原件;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的视为无效授权>及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②若报名单位或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招标人将延长报名时间或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③参加资格集中审查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1年09月21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会议地点: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宝粮中路79号,望城区城乡建设局院内办公楼附楼二楼)。
④参加资格集中审查会议的投标申请人代表应在招标代理公司处签到。投标申请人未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同自动放弃。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入围单位凭投标邀请书、入围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六、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中标候选人第2名和第3名的费用补偿标准为:人民币3万元/个;给予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非中标候选人费用补偿标准为:人民币1万元/个。招标人对中标人不予补偿。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也将不予补偿:①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②中标人拒绝签订设计合同的;③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合格的。
七、评标办法
按照《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长住建发[2011]143号)执行。
八、其它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湘江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6楼
联 系 人:刘月玄 李沙沙
电 话:0731-85226831
传 真:0731-8522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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