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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湖南省电力公司2011年国网第四批退回项目;电力科学院2011年状态检修仪器仪表、工机具添置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HNSWBID201104G11),现就部分物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延期公告如下:
一、延期购买招标文件的部分物资、标包情况如下表
二、原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延期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原购买标书时间:2011年09月6日起至2011年09月14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延期后,上述标包的标书购买时间截止至2011年09月16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建议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时候,携带U盘以便拷贝所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版。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包,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截标时间不变。
三、合格投标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所有标包投标人应满足以下基本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具有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
3、本招标国内货物只接受拥有招标货物制造能力和销售业绩的制造商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授权代理证书以及各项资质证明,同一系统设备只能由一家代理商投标。
4、具有本次招标产品所必须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以及国家权威检验检测独立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者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下的标的货物的投标。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近3年所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了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近3年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近3年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近3年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公开违约责任追究,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11、对于设备招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须在三个以上电网企业或者国家级重点工程项目中成功运行过,这些货物应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三年及以上(需提供证明材料);对于材料招标,要求材料曾经被用在三个及以上同等级及以上等级电力工程上,这些材料应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使用三年及以上。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总负责方业绩满足上述要求,且该技术总负责方对投标的产品给予质量保证,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该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视为业绩合格。
13、投标人必须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同类型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14、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15、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四、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单位: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曹家坡34号湖南电力宾馆综合楼401室
联系人:陈国斌、何莹
联系电话:0731-84905275 传真:0731-84905267
五、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3、报名时务必提供: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等有效企业信息。不接受邮寄方式报名及购买标书。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和截标时间
1、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1年9月26日上午8:00-9:30(北京时间)递交至湖南电力宾馆(具体地点详见宾馆大厅指示牌);
2、截标时间为2011年9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对于该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全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相关规定不予受理(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2011年9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
八、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其所投标以标为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
九、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上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的形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