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与株洲电厂、长沙电厂、株冶集团
2011-04-07
2011年4月6日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分别与株洲电厂、长沙电厂、株冶集团签署湖南排污权交易合同:株洲电厂将其“十一五”期间富余的5000吨二氧化硫排放指标卖给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长沙电厂和株冶集团则以总价1950万元的价格,从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共买得3000吨二氧化硫排放指标。这标志着我省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国际通行惯例。推行排污权交易,有利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资源优化配置。2010年,国家财政部、环保部批准我省在长株潭地区开展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省政府随后出台了排污权交易相关办法,鼓励开展排污权交易。
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负责人吴小平介绍,此次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收入,将严格按照地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交易收入将主要用于环境污染治理、排污权收购、排污权交易平台建设、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等。
据悉,我省排污权交易先在长株潭地区试点,然后逐步推广到全省;交易对象也将由目前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逐步增加到其他污染排放物。